联系我们
  • 生态环境产业网
      工作时间
  • 周一至周五:09:00-17:30
  • 周六至周日:10:00-16:00
      联系我们
  • 电话:0553-7552413
  • 微信公众号:wwwsthjcycom
  • 微信小程序:生态环境产业网
  • QQ:1722712728
山西7月1日起全面开展违法排污行为大整治
2019-06-06 14:46:47 247025
  • 收藏
  • 管理

      人民网北京6月4日电 (记者孟哲)据生态环境部消息,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出《关于开展违法排污行为大整治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要求各市利用1个月时间集中开展环境问题自查自纠,从7月1日起将全面开展违法排污行为大整治。

      《通告》强调,坚决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“回头看”反馈问题整改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,促进山西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。

      《通告》要求,各类排污单位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,规范排污行为,严格持证排污,做到全面达标排放。同时,各类排污单位要主动开展对标改造,提高污染防治水平。对遵守环保法律法规、落实环境保护责任、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,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、排污许可证发放、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,鼓励企业绿色发展。

      《通告》提出,全面开展自查自纠。即日起至6月底,全省各类排污单位要对照环保要求,全面开展自查自纠,对存在的各类违法排污问题,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。对于主动整改的,依法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。

      7月1日起,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将在全省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。对于不主动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违法排污的,依法严查重处。对于屡查屡犯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污行为,将建立“黑名单”制度,纳入社会信用征信系统;综合运用《环境保护法》四个配套办法,依法采取按日计罚、查封扣押、限产停产、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;涉嫌犯罪的,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  同时,此次行动将接受公众监督,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、微信公众号和网络方式积极举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线索,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。举报电话为12369,山西省生态环境厅,区号+12369,各市生态环境局;微信公众号:环保举报;网络举报:登录省、市生态环境部门官方网站。

      环境行政处罚“标准化”建设正当时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降低了处罚的随意性,使处罚结果更趋精准,执法更加公平。推进处罚标准化建设,有利于提升执法公信力,维护法律权威,也能有效防范腐败风险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推行查处分离等制度,值得充分肯定,但内部监督难免有局限性…【详细】

      难在观念和意识 小厕所里的大民生尽管以往的农村改厕取得了辉煌成绩,但从历史和发展的视角下,远不如“厕所革命”的内涵丰富和符合时代要求。习总书记倡导推进的“厕所革命”是一个创新的命题,是一项新时期的重大民生工程,需要创新思维,科学实施。 厕所虽小,却折射了民…【详细】

      生态环境产业网(www.sthjcy.com)——有爱,有环境,有美好未来

    上一页:辽宁营口:候鸟年年来“打卡” 下一页:东南亚拒当“洋垃圾场”
    全部评论(0)
     
    网页即时交流
    QQ咨询
    咨询热线
    020-28998648
    请选择要切换的马甲: